班主任管理制度
信息來源:教學管理處發布時間:2016-03-17瀏覽次數:11161責任編輯:王松
1、選聘標準:尊重學員、熱愛老年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能力;熱愛老年教育事業、尊重老同志,思想端正、作風正派、不謀私利、身體健康,具有奉獻意識和敬業精神。
2、選聘:應聘班主任需如實地填寫《聘任班主任登記表》;外聘班主任可試用一學期,試用期滿根據學員和學校綜合考評,合格者聘期一年;外聘班主任由教務處負責管理,日常工作由各系負責安排、指導、檢查和考核。
3、解聘:對聘任后違反班主任職責和學員滿意率低的班主任,經學校研究后,解除聘任關系。聘任班主任如不能繼續代班,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更換。
4、其他要求:聘任班主任應將學習和工作的時間合理安排,不能因參與學習而影響工作;聘任班主任應在每次課前30分鐘到教學管理處負責人處簽到,如不能到課需及時向教學管理處負責人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