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教師管理工作、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師資隊伍結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教師是指根據我校教師隊伍建設需要,受聘于我校從事教學工作的外聘人員及我校承擔教學任務的工作人員。
第二章 聘用及解聘
第三條 聘用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老年教育事業,尊重愛護老同志。
(二)具備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具有??埔陨希ê瑢?疲┪幕潭然蛳嚓P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相關專業教師資格證。有特殊技藝或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可適當放寬要求,獲有碩士、博士學位者優先。
(三)熟悉老年教育教學特點,教學經驗較豐富,教法靈活多樣,具有較強的教學和駕馭課堂的能力,能熟練運用現代化電教設備進行教學。
(四)原則上首次聘用人員年齡不超過60周歲,身體健康,確保有穩定的授課時間。國家級專家、教授等優先聘用,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出于對任課教師身體健康考慮,70周歲以上的不再聘用。
第四條 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獲得面試資格。
(三)組織面試,根據面試情況,提出擬聘意見,擬聘人員進入外聘兼職教師儲備庫。
(四)教學管理處負責匯總整理擬聘人員信息,報學校領導審批。
(五)經校領導研究、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確定聘用級別、頒發聘書,安排教學任務。
(六)教師聘用實行一年一聘制。
第五條 解聘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關系:
(一)不嚴格履行教師職責,違反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和
法律法規的。
(二)在教學工作中,由于工作態度不端正、教風不嚴謹、業務能力欠缺等導致學員滿意率低的。
(三)教師不得無故缺課,因公或因病缺課3次以上,作自動辭職處理。
第三章 教師待遇
第六條 學校為兼職教師在校工作期間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以適當形式組織教師學習、培訓。
第七條 基于老年教育特殊性,教師首次聘用級別確定為:一級(有教師資格證、正高職稱、從事老年教育五年以上經歷),二級(有教師資格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從事老年教育兩年以上經歷),其他教師確定為三級。全國知名專家、社會知名人士和在某一領域具有一定專長但無教師資格證者,經審批作為特聘教師并確定聘用級別。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由教師提出晉級申請:
(一) 連續聘用兩次以上者。
(二) 取得相應職稱和資格證書者。
(三) 在《湖北老年教育》等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老年教育學術論文者。
第八條 教師課酬根據聘用級別發放,對應課酬分別為每次課(90分鐘,稅前)一級280元、二級240元、三級200元。教師課酬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作相應調整。
第九條 公共必修課教師課酬原則上按1000元/次(稅后),國家級專家、知名教授等課酬可參照省財政廳培訓授課費標準執行。
第四章 工作職責
第十條 認真備課,規范教學。原則上使用學校指定的相應教材,認真鉆研教材,按教學程序備課、上課。同時支持教師在大綱框架下結合學員實際自編教材。
第十一條 認真授課,講究實效。教學中結合學員身心特點,突出重點、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
第十二條 以教學大綱為依據把握教學進度,按照課程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串課、代課和加課等。
第十三條 教學中關心愛護學員,聽取學員意見,進行教學分析,總結教學經驗,督促學員遵守課堂紀律,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
第十四條 接受學校對教師進行的民主測評、教學督導教學評價和授課期間的日常管理。
第五章 紀律要求
第十五條 注重良好師德師風養成;為人師表,尊重學員;嚴謹治學,開拓創新。
第十六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教師有特殊情況不能來校上課的,應最少提前1天告知教學管理處,做好離校期間的教學安排,并填寫《教師調課申請表》,上報教學管理處審批備案。
第十七條 教師不得向學員推銷商品,不得在校內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第十八條 外聘兼職教師因故不能授課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教學管理處提出申請。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本校在職工作人員承擔教學任務,參照本辦法施行并嚴格審批程序。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